收費項目 | 收費標準 | 備註 |
月費 | 1萬1,000 元 | 按月繳費。 |
延後及臨時收托 | 由各中心訂定報社會局核定後收取。 | 按時段收費。 |
代 辦 費 | ||
平安保險費 | 依社會局通知統一收取。 | 每半年一次。 |
嬰幼兒個人於中心內使用之物品、結業照等 | 由各中心訂定報社會局核定後收取。 | 依家長意願辦理。 |
退費項目 | 退費標準 | 備註 |
新生退托 | 新入中心未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,退月費四分之一;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,不予退費。 | |
已入托之舊生退托 | 未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,退月費二分之一;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,不予退費。 | |
事假 | 不予退費,因故需請事假一個月,仍須繳月費11,000元。 | 事假係指嬰幼兒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致嬰幼兒無法就托。 |
病假 | 連續請假滿10天以上(不含例假日)者,退還請假日數三分之一費用。 | 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。 |
傳染病防治停托 | 退還停托日數二分之一費用 (不含例假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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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準備停托 | 中心每學期開學前停托2日,進行全中心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,不予退費。 | |
國定假日、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 | 不予退費。 | 五一勞動節不提供收托 |